各位市民
注意啦
9月是反假货币宣传月
反假币小贴士
一起来了解一下
个人或者单位无论何种原因取得假币,当得知持有的是假币实物时,应当主动上缴至公安机关、人民银行或金融机构。
上缴至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,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无需办理鉴定手续,直接予以没收;
上缴至金融机构的,要按照假币收缴流程办理假币收缴手续。
一、假币找零法
骗子用大面额假币购物,找零兑换真币。通常这种假币事先会经过特殊处理,普通验钞仪无法识别,杂货店、小超市经常会遇到此类骗局,特别是光线比较昏暗的商铺,收银时一定要多加防范。
二、丢钱钓鱼法
不法分子故意将假币掉落,佯装不知离开现场。这时,另一同伙出现,捡起地上假币,拉住受害者到僻静处“分钱”,利用各种借口,将假币留给受害者,骗取受害者随身携带的财物后离开。
三、坑农法
骗子利用部分农民识假水平低,假币防范能力薄弱,借购买农副产品或其他交易时使用假币,受骗群众发现时,骗子早已消失无踪。
四、撕角法
有些小贩经常以纸币缺角为借口,要求老百姓换一张钞票,最后又找借口拿回第一张钞票并趁机调包假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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